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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21名先进代表参加“创先争优巾帼建功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表彰大会”

文章来源:群众工作局  发布时间:2011-03-09

  3月7日上午,中央企业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巾帼建功先进个人(集体)称号21名先进个人、集体代表在人民大会堂参加全国“创先争优巾帼建功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表彰大会”,其中,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刘建媛、国家电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南京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营业一班(刘平营业厅)分别作为“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巾帼文明岗”的代表上台领奖。会议开始前,参会的中央企业三八红旗手(集体)的代表还受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任刘延东等领导的接见并合影留念。

  会议由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任刘延东出席并为获奖代表颁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陈至立作重要讲话。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全国巾帼建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来自全国各地、各行各业的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巾帼建功先进个人(集体),以及首都各界妇女群众代表共700余人参加了会议。

  “巾帼建功”活动是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等22个部委共同发起的一项群众性活动,旨在动员广大城镇妇女发扬“四有”、“四自”精神,以主人翁责任意识和拼搏进取的精神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自2004年在中央企业广泛开展以来,中央企业广大女职工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紧密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积极参与“巾帼建功”活动,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积极投身于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之中,为做强做大中央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做出了积极贡献。

  今年中央企业共有6名个人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7个集体获得“三八红旗集体”称号,8名个人获得“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1个集体获得“全国十佳巾帼文明岗”称号,22个集体获得“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获奖数量创历史新高。

  代表参会期间,群工局局长谢俊、副局长张相红等看望了中央企业参会代表,向她们表示祝贺,并勉励她们再接再厉,为中央企业十二五的改革发展再立新功。

  附:1.2010年中央企业“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名单
    2.2010年中央企业“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巾帼文明岗”名单

 

参加表彰会的中央企业代表在大会堂前合影

 

十佳巾帼文明岗上台领奖(右一为国家电网南京刘平营业厅代表)

 

三八红旗手代表上台领奖(左四为中铁工刘建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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