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发布  >  新闻 > 正文
国务院国资委建立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监测管理系统

文章来源:产权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1-07-15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了《关于建立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监测管理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产权〔2011〕447号),对建立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发债工作制度,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中央企业发债情况的动态监测作出了规定和安排。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监测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管理系统)作为中央企业债券发行情况监测数据采集和处理平台,设计了以发行债券户数、品种、行业、企业级次、期限、规模等多角度的分析指标体系,开发了相关数据分析模型,实现了对中央企业发行债券指标数据的汇总、整理和分析。监测管理系统的建立,对于国务院国资委及时了解和掌握中央企业债券发行情况,促进中央企业对子企业发债事项管理,提高集团控制力,防止和控制债务风险具有重要的意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