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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会议

文章来源:综合局  发布时间:2012-12-29

  12月28-29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会议,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精神,总结2012年和第三任期业绩考核工作,部署2013年和第四任期业绩考核工作。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王勇作出重要批示,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黄淑和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国资委副秘书长阎晓峰出席会议。

  王勇在批示中指出,2012年,中央企业面对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主题主线,认真落实国资委“一抓两保三突出”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业绩考核的导向作用,大胆创新,攻坚克难,为中央企业“保增长、提质量、调结构、抓管理”作出了积极贡献。

  王勇指出,国资委始终把业绩考核作为加强国资监管和促进中央企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构建了较为完善的业绩考核体系,建立了不断提升业绩水平的激励约束机制,落实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实践证明,业绩考核的方向是正确的,方法是有效的。今后,这项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王勇强调,2013年及第四任期,中央企业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十二五”改革发展目标,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进一步完善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的业绩考核体系,增强业绩考核的针对性、有效性、科学性,引导中央企业实现生产经营稳定增长,提高发展质量,加快科技创新,调整优化结构,不断增强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为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黄淑和指出,中央企业2012年和第三任期业绩考核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一是完善目标管理,保增长提效益成效显著。二是全面实施经济增加值考核,企业经营质量大幅提升。三是推进全员考核,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基本实现全覆盖。四是突出特色,专项考核取得新进展。

  黄淑和表示,总结三年来的业绩考核工作,有五条基本经验。一是必须坚持把目标管理作为增强动力的重要抓手。二是必须坚持把考核全覆盖作为落实责任的重要保障。三是必须坚持把经济增加值考核作为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科学发展的重要手段。四是必须坚持把对标考核作为培育世界一流企业的必由之路。五是必须坚持把业绩考核与激励约束紧密挂钩。

  黄淑和强调,中央企业第四任期业绩考核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业绩考核导向作用,强化质量效益和科学发展考核,努力构建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与企业功能定位相适应、年度激励约束与任期激励约束相结合的业绩考核体系,为推动中央企业转型升级、做强做优和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黄淑和指出,第四任期乃至更长一段时间,中央企业业绩考核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完善考核机制,引导中央企业进一步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企业结构不断优化,价值管理显著进步,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国际化经营稳步推进,做强做优、科学发展的基础更加牢固。重点在以下“四个引导”上下功夫。一是引导企业保增长提效益。二是引导企业加快推进结构调整。三是引导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四是引导企业积极稳妥推进国际化经营。

  黄淑和强调,要扎扎实实做好2013年和第四任期业绩考核工作。各中央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新的业绩考核办法,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务求取得实效。一是切实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业绩考核办法。二是坚定不移地推进经济增加值考核。三是努力在董事会考核和对标考核上取得新突破。四是认真做好考核目标上报与结果核定工作。

  会议期间,中央企业开展了交流,中国黄金集团、华润集团作了大会发言,综合局主要负责同志对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业绩考核办法作了具体布置。中央企业主管业绩考核工作的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委内各厅局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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