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发布  >  新闻 > 正文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公示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1-09-20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206号)精神,我委组织中央企业向全国汶川灾后恢复重建先进评选表彰工作组推荐评选出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已经预审通过,中国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等4个单位、彭正福等7人为中央企业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1.中国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

  2.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装备部

  3.国家电网公司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公司

  4.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四川省电信公司

  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1.彭正福  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西北公共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2.谭永生  中国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川西采气厂厂长助理兼调度科科长。

  3.徐祝山  中国华电四川华电杂谷脑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4.俸  奕  中国铁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5.陈祖德  中国水电建设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灾后重建办公室高级工程师。

  6.刘贵平  中国建材集团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7.卿  勇  中国联通绵阳市分公司工程师。

  公示时间为9月20日--9月24日。在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反映,请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并冠真实姓名向国务院国资委规划发展局反映。

  联系电话:63193187

  传  真:63193543

  电子邮箱:xueqiang@sasac.gov.cn

  特此公示。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