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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2013年度公务员考录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人事局  发布时间:2013-02-20

各位考生:

  现将体检、专业考试和面试等具体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参加体检人员:所有参加国务院国资委公务员面试的考生。

  (二)体检时间:2月27日、2月28日早晨空腹体检,请参加体检人员分别按以下时间安排,于当日早晨6时20分前到达国务院国资委西便门办公区综合楼三楼多功能厅(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2号线地铁长椿街站西南出口向西步行10分钟,进大院南门右转)集中报到,统一乘车。未按时报到者,取消体检资格。

  1、2月27日体检考生:办公厅、政策法规局、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综合局、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研究局、群众工作局、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

  2、2月28日体检考生:产权管理局、企业分配局、党建工作局、宣传工作局、机关服务管理局、纪委监察局、国资委巡视办及巡视组、机械离退休干部局、冶金离退休干部局、轻工离退休干部局、纺织离退休干部局、建材离退休干部局、有色金属离退休干部局。

  (三)有关要求:体检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及我委制发的《面试专业考试准考证》。《面试专业考试准考证》将发送至考生本人的电子信箱,请用A4纸打印,粘贴本人照片(须与《报名登记表》所用照片一致)。体检报到时,考生进南门,值勤武警查验《面试专业考试准考证》后放行。体检前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务员体检检前注意事项(指定体检机构提供)》。

  二、专业科目考试

  (一)专业科目考试职位:政策法规局,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

  (二)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月27日下午1:50-4:50。

  (三)专业科目考试地点:国资委西便门办公区综合楼多功能厅(三楼),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2号线地铁长椿街站西南出口向西步行10分钟,进大院南门右转)。

  (四)有关要求

  1、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时,须持我委制发的《面试专业考试准考证》进南门,值勤武警查验后放行。

  2、专业科目考试报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及我委制发的《面试专业考试准考证》。

  3、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须提前15分钟报到。开考30分钟后未进入考场的考生,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专业考试答题用钢笔或签字笔,请考生自备。

  5、考生不得携带书籍、纸张、计算器进入笔试考场。

  6、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犯将根据情节予以处理。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2月27日至3月1日。

  (二)面试地点

  1、委机关厅局各职位考生面试地点为国资委西便门办公区主楼,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2号线地铁长椿街站西南出口向西步行10分钟,进大院南门)。

  2、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职位考生面试地点为国资委安定门办公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56号(2号线地铁安定门站东北出口往北步行至地坛西门,坐公交车在安外甘水桥站下,进大院)。

  3、机械离退休干部局职位考生面试报到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48号。

  4、冶金离退休干部局职位考生面试报到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6号老干部活动楼(隆福寺对面)。

  5、轻工离退休干部局职位考生面试报到地址:北京阜外大街乙22号(敦煌大厦对面)。

  6、纺织离退休干部局职位考生面试报到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2号(北京饭店贵宾楼对面,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办公楼内)。

  7、建材离退休干部局职位考生面试报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210室。

  8、有色金属离退休干部局职位考生面试报到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2号6层(军事博物馆对面)。

  (三)面试具体安排

  1、2月27日

  国资委西便门办公区:党建工作局、宣传工作局、纪委监察局、国资委巡视办及巡视组。

  2、2月28日

  国资委西便门办公区:办公厅、政策法规局、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综合局、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群众工作局、研究局。

  国资委安定门办公区: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

  3、3月1日

  国资委西便门办公区:产权管理局、企业分配局、机关服务管理局。

  北京市三里河路48号:机械离退休干部局。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6号:冶金离退休干部局。

  北京阜外大街乙22号:轻工离退休干部局。

  北京市东长安街12号:纺织离退休干部局。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建材离退休干部局。

  北京市复兴路乙12号:有色金属离退休干部局。

  (四)报到时间

  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党建工作局、群众工作局职位考生于面试当天下午1时之前报到,下午1点20分未报到者,取消面试资格;其他各职位考生须于面试当天上午8时30分之前报到,8点50分未报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报到地点

  1、委机关厅局各职位考生到国资委西便门办公区候考室(办公楼608会议室)报到。

  2、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职位考生到国资委安定门办公区1531会议室报到。见通知后,请即与监事会工作局吴翔文联系(电话:010-64471333)。

  3、机械离退休干部局职位考生见通知后,请即联系吴延军(电话:010-68594795)。

  4、冶金离退休干部局职位考生见通知后,请即联系任涛(电话:010-65133322-1441)

  5、轻工离退休干部局职位考生见通知后,请即联系王如旭(电话:010-68396326)

  6、纺织离退休干部局职位考生见通知后,请即联系唐郭丽(电话:010-85229176)。

  7、建材离退休干部局职位考生见通知后,请即联系方了(电话:010-57811019)

  8、有色金属离退休干部局职位考生见通知后,请即联系宫英豪(电话:010-63971589)。

  (六)有关要求

  1、参加面试考试时,须持我委制发的《面试专业考试准考证》。在西便门、安定门办公区面试的考生,值勤武警查验《面试专业考试准考证》后放行。

  2、面试报到时须携带我委1月8日《关于参加2013年国务院国资委公务员考录面试人员提供材料的通知》中规定的材料原件,包括: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或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社会在职人员);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或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社会在职人员);报名登记表。定向招录“四类考生”职位的考生应带上相应证明。部分要求计算机水平、相关职称或执业资格职位的考生应带上相应证书。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可不带。

  四、注意事项

  1、根据有关规定,面试、专业考试报到后考生所有的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封存,统一管理。请考生另带手表计时。

  2、考生食宿、交通费用自理,体检费用全部由我委承担。

  3、面试、体检结束后,京外考生即可离京。

  五、其他事项

  (一)情况通报会。为使考生进一步了解我委情况及招考职位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部分招考职位应考生要求召开情况通报会:

  1、情况通报会地点

  办公厅、产权管理局、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企业分配局、综合局、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研究局考生的报到地点:国资委西便门办公区综合楼多功能厅(三楼),地址是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2号线地铁长椿街站西南出口向西步行10分钟,进大院南门右转)。宣传工作局在西便门办公区主楼201会议室报到。

  党建工作局、国资委巡视办及巡视组考生的报到地点:国资委安定门办公区配楼三楼视频会议室,地址是安定门外大街56号(2号线地铁安定门站东北出口往北步行至地坛西门,坐公交车在安外甘水桥站下,进大院)。

  纪委监察局考生的报到地点:国资委安定门办公区1531会议室,地址是安定门外大街56号(2号线地铁安定门站东北出口往北步行至地坛西门,坐公交车在安外甘水桥站下,进大院)。

  建材离退休干部局考生的报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210室。

  报到时,考生持我委制发的《面试专业考试准考证》,值勤武警查验《面试专业考试准考证》后放行。

  2、情况通报会时间

  2月26日上午9:00,纪委监察局。

  2月26日下午2:00,党建工作局、宣传工作局、国资委巡视办及巡视组。

  2月27日下午1:30,办公厅、政策法规局(专业考试之后)、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产权管理局、综合局、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研究局。

  2月28日下午2:00,企业分配局、建材离退休干部局。

  (二)面试、专业考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高于2:1。综合成绩合成方式:无专业科目考试的,为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的50%加上面试成绩的50%;有专业科目考试的,为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的50%加上专业科目考试成绩的15%加上面试成绩的35%。

  (三)按照有关规定,若某职位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本面试考官组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

  (四)请考生见到此通知后于2月21日前回复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邮件标题为“考生××参加面试”,邮箱gzwkl@sasac.gov.cn。今后的有关通知将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及我委网站发布,或发至个人电子邮箱,请大家随时关注有关通知。

  (五)日程安排如有变化,将及时发送邮件至考生本人邮箱,请各位考生每天查看邮箱并在收到邮件后立即回复。


  附件:

  1. 附件一:国务院国资委2013年度公务员考录面试人员名单
  2. 附件二:公务员体检检前注意事项

                                国务院国资委人事局
                                201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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