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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祥:推动厂务公开实现新突破

文章来源:中国企业报  发布时间:2003-08-05

王瑞祥:推动厂务公开实现新突破

  编者按:厂务公开对促进我国企业改革发展的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王瑞祥就此项工作接受记者访问时表示,中央企业厂务公开已经取得了新进展,但今后还要更加深入推进,要在深化和提高质量上下功夫,认真贯彻两办《通知》精神,把厂务公开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结合起来,努力推动厂务公开实现新突破。

  问:中央曾对直属大企业的厂务公开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这项工作进展怎么样?

  答:应该说,中央企业厂务公开工作推进扎实,成效显著。

  中央领导和相关部门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加强领导和协调,专门成立了中央企业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印发了文件,召开了推进会议,开展了调研指导。各中央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两办《通知》精神,推动厂务公开全面深化、规范发展。通过努力,中央企业厂务公开工作有了重大进展,在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厂务公开的推行面大大拓宽,截止2002年10月底,境内的中央企业已经全面实行了厂务公开制度。二是各方面思想重视,实施得力,基本上形成了党委加强统一领导,行政强化主体意识,纪委加大监督力度,工会组织实施得力,党政纪工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加强了厂务公开的组织保证和政策性保障。三是厂务公开重点突出,操作规范,绝大多数企业的厂务公开能够围绕着企业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的中心任务来开展,能够以职工代表大会作为基本载体,建立和完善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职工代表巡视等制度和考核办法,促进了厂务公开的健康发展。四是厂务公开成效明显,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通过推行厂务公开,加强了民主监督,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加强了民主管理,堵塞了管理漏洞,提高了经济效益,推动了企业发展;加强了民主决策,确保了职工的主人翁地位,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企业稳定。

  目前,在抓深化、促提高的过程中,党政领导更加重视公开,开始由“要我公开”向“我要公开”转变,公开内容不断深化,开始由主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党风廉政建设等问题向涵盖企业生产经营、内部管理、改革发展等重大问题转变。公开的形式更加丰富,开始以职代会为基本载体向采取互联网、电脑管理软件等多种公开渠道转变。运作机制更加规范,开始由随意性向制度化、规范化转变。职工群众参与更加积极,开始由少数人参与向群众广泛参与转变。由于厂务公开较好地融入了企业管理,所以能够切实解决一些影响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成效明显。中央企业涌现了一大批厂务公开先进典型,在全国的厂务公开工作中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一批中央企业被推荐为全国厂务公开先进单位。中央办公厅、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向全国介绍了中央企业推行厂务公开的经验。

  问:如今国家对中央企业厂务公开工作还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中共中央办公厅在《中央和国家机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的具体分工意见》中已明确提出了中央企业厂务公开的责任单位,中央各企业要一如既往地抓好厂务公开工作,突出重点,讲求方法,探索机制,务求实效,继续在深化和提高质量上下功夫。具体要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企业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不断提高对厂务公开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站在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的高度,站在巩固国有企业在整个经济制度中的公有制主体地位的高度,自觉地、坚定不移地推行厂务公开。二是要把厂务公开的要求真正融入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机制和制度中去,与加强企业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先进的企业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与建立规范的监督制约机制、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结合起来,使厂务公开真正成为现代企业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三是把深化厂务公开同加强工会工作和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结合起来,切实把它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履行工会职能、加强企业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内容。要教育引导职工正确认识和对待厂务公开,积极支持企业领导的工作,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履行义务,发挥主人翁作用。四是在公开的真实可信上下功夫,防止半公开、假公开的现象。五是进一步理顺、健全厂务公开的领导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督激励机制。企业党组织特别是书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行政要当好第一实施人,纪委要当好第一监督人,工会要当好第一协调人,职工代表要当好第一评价人。

  问:今后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的厂务公开工作有什么新的目标?

  答:关于今年和今后的厂务公开工作,有关部门和领导已经提出了明确要求。各中央企业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两办《通知》精神,真抓实干,推动厂务公开工作实现新的突破。

  对厂务公开在思想认识上要有新突破。针对有的企业存在公开“差不多了”的情绪和被动公开、应付对付等错误认识,要切实加强宣传和教育。要深入宣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两办《通知》精神,使广大干部职工尤其是主要领导人员切实认识到工人阶级是我们党的执政基础,企业越是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就越要依靠、发挥职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企业党政领导要真正理解实行厂务公开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内在必然联系,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的高度上,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正确认识、处理自身和职工群众的关系。中央企业领导作为企业的执政者,就应该为党、为国家、为老百姓管好国有资产,确保其保值增值,不断创造出更多的社会财富,造福于人民。经营管理国有资产是国家和人民赋予的,就要多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有的企业重大决策失误,造成巨额经济损失,主要原因就是权力过分集中,少数人说了算,不按规范操作。所以,厂务公开首先是要解决认识问题。在认识上要进一步提高,并有所突破。

  在厂务公开的规范运作上要有新突破。针对有的企业公开不够全面、不够真实,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不够及时,公开程序不够规范,职工民主监督权利不够落实等问题,在认真贯彻两办《通知》要求过程中,要建立一套刚性的运作机制。要建立厂务公开责任制。在保护企业商业、经济、技术秘密的前提下,凡是两办《通知》规定的内容都要公开。把公开的内容、方法、形式和要求进一步分解细化,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完善厂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进一步充实由纪委、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定期监督检查本单位厂务公开情况,坚持向职代会报告。两办《通知》对继续强化落实职代会的职权做出了四项刚性规定,意义重大。厂务公开只有切实做到了这四条,才能在企业改革发展、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提高效益、加强党的建设、促进党风廉政、维护稳定方面真正的发挥作用。各中央企业必须坚决执行两办《通知》的政策规定。其一,“企业重大决策必须通过厂务公开听取职工意见,并提交职代会审议,未经职代会审议的不应实施。”有的企业在重大决策上失误,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重大决策未经职代会审议,缺乏必要的民主程序和集思广益过程是一个重要原因。其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更应该向职工群众公开,职代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具有决定权和否定权,既未公开又未经职代会通过的有关规定应视为无效。”企业在推进改革发展过程中,各级领导一定要心中想着职工,充分考虑到职工的承受能力。尽管企业领导人员改革的思路和方向可能是对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处理不好就会走到事情的反面去。中央企业在这方面一定要搞好公开,依法办事。其三,“经职代会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大多数职工不拥护的企业领导人员,其上级管理部门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实行厂务公开,加强职工群众民主监督,对企业领导干部既是监督和制约,也是支持和爱护。领导要给职工一个明白,职工就会还领导一个清白。其四,“企业领导人员违反职代会决议和厂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导致矛盾激化、影响企业和社会稳定的,上级领导机关要认真实行责任追究。”企业领导人员要理顺职工情绪,化解各类矛盾,层层建立厂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增强推行厂务公开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在厂务公开的薄弱环节上要有新突破。要切实看到,中央企业厂务公开工作发展还不平衡,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从一个企业内部来看,集团总部和三四级企业、车间、班组往往是薄弱环节。厂务公开需要向上延伸,向下倾斜,贯穿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链条和环节之中。在这方面,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已经探索了一些值得借鉴的好经验。但从整个中央企业系统来看,与传统的工业企业、生产性企业比较,一些科技型、商贸型企业往往是薄弱环节,需要积极借鉴先进企业的经验,从实际出发,迎头赶上,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在厂务公开的推进方法上要有新突破。要消除厂务公开的薄弱环节,就要加强督促检查,实施分类指导。国家已对中央企业厂务公开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其它企业要大力学习推广他们的先进经验,找准自己的差距,制定措施,提高整体工作水平。同时,有关方面要加强对厂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要开展经常性的调研、督促、检查、考核,巩固已有成果,总结经验,加强分类指导,有力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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