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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直属机关出席十七大代表候选人第一轮推荐提名遴选工作进展顺利

    发布时间:2006-12-22

国资委直属机关出席十七大代表候选人
第一轮推荐提名遴选工作进展顺利

  自11月16日中央企业系统(在京)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以来,国资委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和国资委党委的要求,认真组织直属机关广大党员参加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在第一轮候选人推荐提名工作中,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党章要求,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调动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把推荐提名工作作为党员依据党章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党内民主生活的一项生动的实践活动。截止12月15日,直属机关出席十七大代表候选人第一轮推荐提名遴选工作基本结束。据统计,委直属机关884个党支部,全部参加了推荐提名工作,参与率达100%;参与推荐工作的党员数为14220名,参与率达到了96.7%。直属机关第一轮推荐提名工作中紧紧抓住了如下几个环节:

  一是健全组织,落实人员,明确职责。11月17日,从机关党委、人事局、机关服务管理局抽调人员,建立健全了中央企业系统(在京)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组,机关组下设综合组、选举工作一组和选举工作二组,明确了各小组的职责。直属机关各单位党组织高度重视,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指定一名同志作为联络员,负责同机关组的联络。

  二是领会精神,制订方案,部署工作。11月17日,机关组召开会议,学习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李荣融同志、王勇同志的讲话精神,明确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的规定、要求和纪律。着手起草《关于推荐国资委直属机关十七大代表候选人的工作方案》、《国资委直属机关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程序》、《国资委直属机关中央企业系统(在京)党代表会议代表选举工作程序》。组织直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党办主任及机关组全体同志参加11月28日召开的国资委党委部署中央企业系统(在京)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会议。同日,直属机关党委召开党委全委会,研究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推荐国资委直属机关十七大代表候选人工作方案》及工作程序等文件。11月30日,直属机关党委召开会议部署直属机关十七大代表提名选举工作,王瑞祥同志作了动员讲话,对选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就选举工作中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和说明,为直属机关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打下了基础。

  三是认真指导,加强协调,组织实施。为了保证十七大代表候选人和中央企业系统(在京)党代表会议代表的推荐选举工作符合中央和国资委党委要求,机关组在工作中认真指导,加强协调,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指导方面,主要是按照中央和国资委党委关于做好十七大选举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程序,编制了直属机关党的十七大代表候选人选举工作流程图,对每个环节、每个节点都作出了明确的规范;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保证了直属机关十七大代表候选人的提名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加强协调方面,主要是针对代表选举中的结构要求、联合推荐选举的问题,做好协调工作,特别是在联合推荐选举中央企业系统(在京)党代表会议代表的党组织中加强协调,取得一致意见,保证选举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充分理解,大力配合,有序推进。直属机关党的十七大代表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和中央企业系统(在京)党代表会议代表的选举工作得到了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充分理解和大力配合。在年底业务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机关各厅局党支部把十七大代表的推选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纷纷召开党员大会,积极酝酿,认真推荐十七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管理局系统所属的离退休干部局、服务中心克服党组织层次多、老同志难集中等困难,均按要求进行了推选;各直管协会普遍重视十七大代表的推选工作,采取召开基层党员大会或召开协会党代会换届的方式进行推选、提名。各基层党组织的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保证了推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12月上旬,直属机关各单位党组织按要求,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做好直属机关十七大代表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至12月11日,直属机关各单位完成了第一轮推选工作。依据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和遴选原则,机关组按照推荐单位数、推荐支部数和党员票数从中遴选产生了直属机关出席十七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15日上午,经王瑞祥同志主持召开直属机关党委全委会讨论审议后,已报国资委党委审定。至此,国资委直属机关出席十七大代表候选人第一轮提名遴选工作基本结束。

来源:中央企业系统(在京)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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