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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荣融在中央企业总法律顾问招聘工作汇报会上就中央企业建立健全总法律顾问制度所作的讲话

文章来源:国资委政策法规局  发布时间:2006-09-19

李荣融在中央企业总法律顾问招聘工作汇报会上
就中央企业建立健全总法律顾问制度所作的讲话

  为依法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依法履行好国有资产监管职责,促进中央企业更好地依法经营管理,防范法律风险,国务院国资委在总结前几次组织中央企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基础上,现在又组织11户中央企业公开招聘总法律顾问,这对企业法制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都是一次开创性的,对当前和长远都有深刻的意义。

  一、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客观需要。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首先要求依法经营,因而需要学法、懂法和守法。这是原来计划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的短处,那时普遍对企业的法制工作重视不够。现在搞市场经济,对外开放,企业面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就变得越来越重要。如国外企业到国内开展经济交流、合作投资,国外老板首先带来的就是法律顾问,因为他们首先要了解我国相关领域的投资环境是否有法律保障,一旦发生纠纷有没有说理的依据和地方。只有在法律环境这一关评估通过之后,他们才派技术人员和销售人员来。由此可见,学法、懂法和守法是市场经济下企业的必备条件,国有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在今年四月召开的中央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工作会议和八月份召开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我就专门讲了中央企业迫切需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中航油事件让我几个晚上睡不着觉,我们的企业在这方面交的学费太昂贵啦!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迫切需要中央企业从制度上、机制上解决好依法经营的问题。

  二、这是遵循企业发展规律、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集中体现。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企业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办事。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企业要发展就必须遵守法律,用好法律,必须要有专业人员负责法律把关,要设置总法律顾问的岗位。没有总法律顾问的岗位,企业的经营大门就敞开了,有的人就会钻空子,风险太大。前不久个别中央企业因为输了仲裁,好不容易扭亏的成果被人家一下子划走了上亿元人民币,教训深刻!现在许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都带着律师来,他们签署意见前都先由律师审查同意,这说明他们对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视。所以,企业的经营发展要遵守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其中最重要的是依法办事,企业领导一定要有这个认识和责任感。凡是企业没有设置总法律顾问岗位,经营决策没有法律把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就要承担责任。中央企业要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必须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按照搞好企业的客观规律办事,在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等法制建设方面作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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