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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荣融、王瑞祥就学习郭春辉同志英雄事迹做出批示

文章来源:国资委群众工作局  发布时间:2006-11-22

李荣融、王瑞祥就学习郭春辉同志
的英雄事迹做出批示

  近日,中央企业团工委决定追授见义勇为、英勇牺牲的中国中钢集团公司邢台机械轧辊有限公司青年职工郭春辉同志“中央企业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李荣融批示:认真组织宣传,号召央企青年向他学习。国资委副主任王瑞祥批示:郭春辉同志的事迹十分感人。他身残志坚,境界高尚,事迹突出,精神崇高,值得广泛宣传和认真学习。拟同意团工委的意见,并请宣传局、团工委阅研,看是否可以在中央企业加以宣传,号召向郭春辉同志学习。

  中央企业团工委号召中央企业各级团组织,把郭春辉同志的崇高精神和英雄事迹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生动教材,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学习郭春辉同志见义勇为、匡扶正义的崇高道德品质,“以热爱祖国、服务人民为荣,以危害祖国、背离人民为耻”,坚定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学习郭春辉同志爱岗敬业、任劳任怨的奉献精神,“以崇尚科学、辛勤劳动为荣,以愚昧无知、好逸恶劳为耻”,积极投身青年创新创效活动,立足岗位,建功成才;学习郭春辉同志乐于助人、大公无私的社会责任感,“以团结互助、诚实守信为荣,以损人利己、见利忘义为耻”,积极投身“中央企业志愿服务和谐行动”,为建设和谐企业做贡献;学习郭春辉同志自立自强、乐观向上的进取精神,“以遵纪守法、艰苦奋斗为荣,以违法乱纪、骄奢淫逸为耻”,在企业改革发展中勇挑重担。中央企业广大团员青年要通过学习郭春辉同志的崇高精神和英雄事迹,“明荣辱,树正气,促和谐”,与祖国共奋进,与企业同发展,为顺利完成“十一五”规划,做强做大中央企业,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附件:1.关于追授郭春辉同志“中央企业优秀共青团员”的决定

    2.郭春辉同志英雄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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