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发布  >  新闻 > 正文
国资委党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度《人民日报》、《求是》杂志订阅工作的函

文章来源:国资委宣传工作局  发布时间:2006-11-20

国资委党委办公室文件

国资党办宣传[2006]29号


国资委党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度
《人民日报》、《求是》杂志订阅工作的函

各在京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委内各厅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

  《人民日报》、《求是》杂志作为党中央机关报和党中央的机关刊物,是党中央指导全党和全国工作的重要思想舆论工具。做好《人民日报》、《求是》杂志的订阅发行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对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和宣传思想工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引导企业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发行工作的通知》(厅字〔2006〕9号)要求和中宣部2007年度党报党刊发行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做好2007年度《人民日报》、《求是》杂志订阅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在京中央企业和委内各厅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人民日报》、《求是》杂志订阅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落到实处。党委有关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抓,党委办公室要协调督促,宣传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组织部门、纪检部门要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有关订阅措施,确保2007年度《人民日报》、《求是》杂志的订阅工作顺利推进。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订阅量稳定。国资委机关和各在京中央企业要带头做好《人民日报》、《求是》杂志的订阅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关于《人民日报》、《求是》杂志订阅发行范围规定,参照2006年度订阅情况,核定2007年度的订阅数量,确保稳定,实现有效覆盖、订阅到位。国资委机关、各直属单位和各在京中央企业中层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支部,均应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要继续坚持和推广“集订分送”、“代收代订”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宾馆、民航、客轮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场所,要摆放一定数量的《人民日报》、《求是》杂志供读者阅读。

  三、严格限定公费订阅报刊种类,切实落实党报党刊经费。各级党组织、企事业单位用定额管理的公费订阅报刊必须首先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组织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党费为本单位的党组织特别是为困难企业党组织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将订阅的《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捐赠给对口扶贫地区,实施文化扶贫。企业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的支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捐赠给贫困地区的,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内的部分允许在缴纳所得税前扣除。

  四、做好统计工作,及时报送订阅情况。各单位有关部门要及时报送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的情况和做法。国资委各厅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请按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做好〈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发行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006年12月15日前将订阅数量报送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联系人:王晓燕, 联系方式:(010)63193772 、63193774、63193950(传真)。各中央企业、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宣传部门请将订阅数量于2006年12月20日前报送国资委党委宣传部。联系人:金思宇、张金庭,联系方式:(010)63193351、63193325、63193364(传真)。

  附件: 2007年度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情况统计表

国资委党委办公室

2006年11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