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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召集部分中央企业负责人座谈学习贯彻中办转发《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精神

文章来源:国资委宣传工作局  发布时间:2004-11-22

国资委召集部分中央企业负责人举行座谈会
学习贯彻中办转发《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
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精神

  11月19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召开部分中央企业负责人和国资委机关厅局负责人座谈会,学习贯彻中央办公厅转发的《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31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交流学习体会,研究探讨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国资委党委书记李毅中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李毅中指出,《意见》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他指出,近年来,中央企业各级党组织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途径和方法,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起到了重要的保证作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对党建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必须建立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的企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重点在改进、关键在创新、目的在加强,研究制定加强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规范性综合文件,对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李毅中指出,《意见》是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多年实践经验的总结,是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与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的有效探索。《意见》注意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前瞻性与现实性的关系。《意见》既与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企业法》、《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保持衔接,体现依法治企,又结合中央企业党建工作实际,更具现实操作性。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坚持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中央企业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落实《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开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新局面。

  李毅中指出,做好《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一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中央企业是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的主力军。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对于做强做大中央企业,不断提升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切实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要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贯彻落实《意见》中的主要问题,切实把中央企业党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要将学习贯彻《意见》与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结合起来。认真研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重组改制、结构调整、内部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

  三要把学习贯彻《意见》与学习贯彻全国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座谈会精神结合起来。认真研究解决企业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建设一个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四好”领导班子的活动,努力建设一支致力于为国有企业建功立业,得到广大职工拥护的优秀企业家队伍。

  四要把学习贯彻《意见》与即将在全党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方面有新的提高。

  五要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新路子。按照中央确立的原则大胆探索,逐步完善,使中央企业党建工作在转变中适应,在改进中加强,在创新中发展,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座谈会由国资委副主任王瑞祥主持。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王勇、邵宁以及各厅局主要负责人出席座谈会。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等10家中央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做专题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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