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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中央企业2007年优质服务明星单位和优质服务标兵的决定

文章来源:国资委宣传工作局  发布时间:2008-03-20

  2007年,国资委组织电网、电信、航空和旅游行业的14家(期间因企业重组调整为13家)中央企业开展了以“服务方式文明诚信、服务流程规范高效、服务价格公道合理、服务环境安全和谐、服务质量显著提高”为主要内容的“优质服务年”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各企业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从强化服务意识、夯实服务基础、完善服务体系、优化服务流程、关注服务重点、创新服务手段等方面入手,全面兑现了服务承诺,着重解决了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通过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提升了中央企业的服务品质,增强了核心竞争能力,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好评,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在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过程中,涌现出一批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更好地发挥典型示范效应和榜样的带动作用,国资委决定对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按照严格推荐标准、重心放在基层、坚持“点面结合”的原则,经过各企业认真推荐,国资委严格审核,决定授予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唐山供电公司等123个单位“2007年优质服务明星单位”称号,授予李永峰等201名同志“2007年优质服务标兵”称号(名单详见附件)。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举办北京奥运会之年。国资委号召各有关中央企业要围绕“金牌服务迎奥运”工作,广泛动员全体员工,深入开展向优质服务明星单位、优质服务标兵学习活动,对照先进,查找不足,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加大创新力度,解决突出问题,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中央企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力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 .“2007年优质服务明星单位”名单     
      2.“2007年优质服务标兵”名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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