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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粮杯”中央企业第三届乒乓球比赛的通知

文章来源:国资委群众工作局  发布时间:2008-05-06

各中央企业:
  
  为推动中央企业职工体育活动的开展,丰富中央企业职工的文化生活,增强职工体质,以实际行动迎接2008北京奥运会,经委领导同意,国资委群工局与中国乒乓球协会定于2008年7月上旬联合举办“中粮杯”中央企业第三届乒乓球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定于2008年7月2日至6日在北京军区体育馆举行。

  二、参加活动企业范围

  各中央企业均可参赛,自愿报名。

  三、组织机构

  由活动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各参赛企业的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中粮杯”中央企业第三届乒乓球比赛组委会,作为活动的组织领导机构。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要通过比赛进一步推进职工体育活动的广泛开展。组织开展职工体育比赛的目的在于推动中央企业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提高广大职工的体育水平和身体素质。各参赛企业要以此次乒乓球比赛为契机,结合企业实际,因地制宜地组织基层广泛开展乒乓球赛等多种形式的职工体育活动,丰富员工的业余文体生活,增强员工素质,营造团结进取、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

  (二)要严格按照规定对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为确保比赛公平、公正,国资委群工局和中国乒乓球协会研究制定了《“中粮杯”中央企业第三届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见附件)。请各参赛企业严格按照竞赛规程的规定,做好运动员资格审查工作。

  (三)要积极组织选拔优秀队员参加比赛。为使比赛能够体现出中央企业乒乓球运动的实力和水平,促进我国乒乓球运动在中央企业的普及和发展,各参赛企业应通过组织开展本系统的乒乓球赛等方式选拔队员,确保选派最优秀的选手参加比赛。报名办法见附件。

  (四)要重视和加强运动员管理工作。各参赛企业要选派得力人员担任领队,切实重视和加强运动员管理工作。要教育运动员遵守竞赛规程、尊重对手、服从裁判,坚持友谊第一、比赛第二。比赛期间如发生争议,要按规定渠道反映和解决,领队要积极做好本单位队员的工作,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其他有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 中央企业第三届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国资委群工局    中国乒乓球协会

                                 二OO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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