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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章来源: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08-05-14

各厅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党委(总支、支部):

  5月12日14时28分,我国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发生7.8级强烈地震,灾害损失十分严重。截至13日零时,四川省死亡近万人,陕西、甘肃、重庆、云南等地死亡180多人。据中央企业初步报告,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国家电网、东方电气、中国二重、中国水电等公司均有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有关中央企业已经启动应急预案。面对突如其来的严重灾害,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温家宝总理第一时间赶赴四川地震灾区指挥抗震救灾工作。12日晚,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听取地震灾情汇报,全面部署抗震救灾工作。

  中央强调,灾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根据国资委党委要求,经直属机关党委研究,现就抗震救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要按照中央要求,把抗震救灾工作作为当前首要工作,抓紧抓好。要充分发挥各单位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不信谣,不传谣,做好正确的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做好稳定人心的工作。党员干部要按照要求坚守岗位,做好本职工作。

  二、摸清家在灾区和受灾中央企业的干部职工有关情况,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各单位党组织要及时了解家在灾区干部职工的家庭受灾情况,对直系亲属伤亡的干部职工和家庭受灾严重的干部职工,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困难补助。补助经费可从党费、工会费和有关福利费中支出。

  三、各单位要联系当前抗震救灾工作形势,对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开展一次安全检查。严格单位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四、开展捐款活动。根据委党委要求,在直属机关各单位组织开展抗震救灾捐款活动。捐款本着个人自愿的原则,金额不限,也可以单位名义捐款。捐款只接受现金和支票,不收实物。请各单位于5月16日(周五)前将捐款和捐款明细表统一上报。各厅局捐款交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直属单位、直管协会捐款交机关服务管理局机关财务处。

  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西便门办公楼2605室,联系人:周红勤,联系电话:63193774。

  机关服务管理局机关财务处:西便门综合楼303室,联系人:郑玉兰,联系电话:63192476。
  
  附件: 抗震救灾捐款统计表  
                 直属机关党委

                 2008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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