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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的通知

文章来源:国资委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09-09-25

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文件

直党宣[2009]11号


关于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的通知

各厅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党委(总支、支部):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以下简称《读本》)已经出版。为切实组织好《读本》的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的通知》(政法[2009]3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单位紧密联系干部群众思想和法治建设的实际,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进行学习。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现结合国资委直属机关实际,就切实组织好《读本》学习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学习《读本》的重要意义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认真学习《读本》,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科学地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怎么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读本》系统回答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基础、科学内涵和对立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法学教育与研究以及党的执政等各领域的要求,具有较强的理论说服力和实践指导意义,是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辅导材料。认真组织学习《读本》,对于提高国资委直属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紧密联系实际,把学习《读本》落到实处

  贯彻《通知》要求,要紧密联系本单位的实际,切实把《读本》学习落到实处。一是要紧密联系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认真查找干部群众思想认识上存在的不符合、不适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的突出问题,切实加以改进。通过学习《读本》,澄清模糊认识,筑牢思想防线,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处级以上的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使各级领导干部既懂政治又懂法治,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二是紧密联系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认真查找不符合、不适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的突出问题,切实加以改进。通过学习《读本》,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强化法治理念、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做到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依法办事。三是紧密联系本单位法治建设的实际,认真查找本单位在法治建设和规章制度建设中不符合、不适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的突出问题,切实加以改进。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和规章制度建设,更加自觉地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本单位的改革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学习效果

  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读本》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和“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学习效果。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学习计划。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读本》。要把学习《读本》列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交流、组织培训、专家讲课等多种形式,并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学习效果,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请各单位及时将学习贯彻情况报机关党委。

  联系人:刘  冬  联系电话:63193312

  传  真:63192937邮箱:huntfox0515@163.com
  
  
  
                  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
                 200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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