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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核电1号机组具备商业运行条件

文章来源: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14-11-24

  11月22日11时,福清核电1号机组完成168小时示范运行,具备了投入商业运行的条件,待后续办理发电业务许可证等手续、获得监管部门认可后即可正式投入商运。此后,我国在运核电基地数量将增至7个,投入商业运行的核电机组将达到21台,在运核电总装机容量将增加到1921.658万千瓦。

  福清核电工程位于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前薛村岐尾山前沿,三面环海,东北与陆地连接,地理位置优越。项目业主公司由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以51%控股、39%和10%参股共同出资组建,全面负责福清核电站的开发、建造、调试和运营,全面履行核安全责任。

  福清核电规划建设6台装机容量为百万千瓦级机组,其中1、2号机组综合国产化率达75%,3、4号机组综合国产化率不低于80%,1至4号机组均为二代改进型压水堆,是目前我国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自主化、国产化程度最高的核电站之一,安全性高。5、6号机组为我国拥有完整自主知识产权的“华龙一号”三代核电机型,项目总投资近千亿元。项目首次采用核电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一次规划、分期连续建设。

  待福清核电6台机组全部建成投产后,年总产值将达170亿元,至少可拉动当地GDP增长近4000亿元,增加近3万人的就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巨大。有利于福建省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多元化发展战略,为海西经济的快速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福清核电1号机组于2008年11月21日浇筑第一罐混凝土,主体工程正式开工建设,2014年6月6日首次装料完成,2014年8月20日首次并网成功,经过并网之后各功率平台调试试验,机组的各项性能指标均已达到设计标准。

  日本福岛核事故后,按照国家核安全局的要求,福清核电1号机组一共做了14项技术改进,充分考虑了各种极端灾害叠加等因素,进一步提高了机组的安全水平。同时,福清核电有限公司充分借鉴和吸收了国际先进安全管理理念和经验,建立起完善的组织体系和安全管理机制。汇总分析所有影响安全的关键因素的基础上,在每一个管理环节又设置了多重的制度、组织、人员安全屏障,以确保核安全。

  在当前生态环境不断恶化、雾霾日益加剧,严重威胁公众健康的情况下,即将投运的1号机组,年上网电量可达70多亿度,与同等规模的煤电站相比,相当于减少标煤消耗约25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600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5.8万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约3.7万吨,相当于造林约1.6万公顷。作为清洁能源,福清核电站的建设将进一步优化福建省电网结构和能源结构,助力“美丽福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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