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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集团对“两节”期间廉洁自律提出要求

文章来源: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7-01-30

国电集团对“两节”期间廉洁自律提出要求

  最近,国电集团公司党组纪律检查组向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党组,各直属、全资、控股单位党委(党组)发出通知,对两节期间加强党员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针对各级领导人员认真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大力宣传廉洁规定,早打招呼,及时提醒,促使各级领导人员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各级党员领导人员要牢记党的宗旨,坚持“两个务必”,严格“四大纪律”、“八大要求”和“三个不得”,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坚决抵制违纪违规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严禁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给集团公司部门和个人送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违反财经纪律,擅自用公款滥发钱物;严禁各级领导人员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坚决反对和制止赌博、迷信活动。党员领导人员要加强党性和个人道德修养,追求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及迷信活动。

  要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帮助职工群众解决好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切实安排好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确保职工群众快乐、平安过好“两节”。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要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对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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