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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加强知识产权监管力度

文章来源: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4-05-09

中国石化加强知识产权监管力度

  中国石化股份公司目前正在抓紧修订知识产权保护和对外技术许可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对知识产权的监管力度将进一步得到加强。

  中国石化高度重视科技进步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20年来,中国石化共取得主要科技成果5200项,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35项和科技进步奖228项,其中一、二等奖105项;申请中国专利约7500件,其中发明专利达70%,国外专利600多件,获准国内外专利4200多件(国外授权230件),这些发明创造作为中国石化宝贵的无形资产为中国石化的科技进步和增产增效提供了重要的技术和法律支撑,是中国石化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

  但与此同时,由于部分人员知识产权意识比较淡薄,技术转让还不够规范,尚存在着知识产权流失、专利和专有技术泄密现象,对中国石化市场竞争力造成了损害。一些企业和员工没有从市场机制和无形资产的角度去认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错误地把开发的或参与转化工作的科技成果看成是单位的财产,进行不规范的对外许可转让。有的退休或离职人员,对在中国石化工作期间掌握的技术、经验、专有技术等缺乏权属意识和保护责任,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应聘到其他同类企业做顾问,或以组建、参与组建公司等方式,将中国石化的一些专有技术对外泄露。有关方面指出,中国石化在十几年前就形成了一系列相对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规章制度,但是面对市场新形势下存在的新问题,需要结合实际,与时俱进,依据国内的有关法律进一步细化,提高可操作性,切实堵塞监管漏洞,学会用最好的知识产权策略保护好自己的竞争力。

  近日,集团公司专门下发通知,要求规范对外技术转让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通知》中明确,按照谁出资、谁拥有的原则确定知识产权权属,凡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总部和各企事业单位、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两个层面立项出资开发的科技成果,其知识产权一律归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所有。科技成果对系统外的许可和转让由总部统一管理,未经总部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许可和转让。同时,《通知》中强调:无形资产的知识产权与有形资产同等重要,保护好知识产权是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重要职责,如发生知识产权流失事件,一经查实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其他一系列更具有可操作性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和配套办法将陆续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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