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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全力推进实施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工作

文章来源: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发布时间:2004-06-09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全力推进实施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工作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资委《关于在国有重点企业加快推进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通知》精神,全力推进实施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工作。

  4月下旬,在国资委召开的国家重点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总结会议后,公司认真贯彻会议及文件精神,组成了以副总经理为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工作小组,学习国资委领导讲话,学习试点单位的经验,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明确推进该项工作的要求和相关责任,并结合公司实际,着手研究起草公司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和《关于在国有重点企业加快推进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通知》下发后,公司根据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于5月28日上报国资委备案。

  《方案》回顾了公司的概况、法制工作和依法治企情况,明确提出了实施企业总法律顾问工作规划及目标、公司总法律顾问职责、法律顾问工作机构职责以及总法律顾问人选等。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方案》实施工作。6月2日,公司正式发文明确设置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工作,对总经理负责;设置法律事务部,并明确其职责和内部机构。与此同时,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聘任程序,组织对拟聘用总法律顾问人选进行内部公示等项准备工作。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原计划实施总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拟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学习准备阶段,5月底前完成《方案》草拟;第二阶段为党组审议及上报阶段。6月初完成。第三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最迟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包括在全公司进行一次法制宣传教育、聘任总法律顾问,成立法律事务部,配备法律工作人员,并在各经营单位设立法律事务联络员岗位、编制和落实法律事务部工作制度和员工岗位责任,制订员工发展计划,立足现有法律人员的使用与培养,充分发挥现有人员的作用等各个方面内容。

  下一步,公司将继续推进《方案》的实施,抓紧完成总法律顾问人员到位,尽早完成机构组建工作,落实工作职责,更好地发挥法律事务工作在公司经营活动中的作用,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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