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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重工进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

文章来源: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6-06-22

中船重工进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

  6月15日,中船重工召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视频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国防科工委和国资委的要求,对集团公司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中船重工党组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十分重视,多次听取工作汇报,进行专题研究,并决定从今年6月到12月,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集中对2001年以来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建立防止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中船重工集团公司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已经成立。

  会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员工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真学习、领会深刻中央重大决策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自觉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统一到中船重工党组的要求上来。

  会议强调,要积极稳妥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处理好开展专项治理与维护大局的关系,一方面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中央精神,旗帜鲜明,态度坚决,认真完成自查自纠、查处案件和建立长效机制等阶段的各项任务,另一方面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掌握政策,不搞运动,不搞人人过关,要注意维护广大经营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要把握好全面展开与突出重点的关系,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在全面展开的基础上,要重点解决工程建设、物资设备购销、科研、军工资产转让与土地置换等领域问题;要把握好专项治理与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关系,既要集中一段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遏制商业贿赂的行为,又要立足长远,坚持常抓不懈,抓教育,抓管理,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商业贿赂问题,努力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尽快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要抓好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检查指导。要把开展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任务,坚定信心,扎实工作,通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进一步规范经营活动,为中船重工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实现“三步走、翻三番”战略目标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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