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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内控体系日益完善

文章来源: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6-07-20

中国石化内控体系日益完善

  7月15日,美国《2002年上市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案》即萨班斯法案开始对在美国上市的海外公司生效,包括中国石化在内的多家中国公司被纳入该法案的实施范围。经过几年的建设、试行、实施和完善,中国石化已经做好准备,迎接该法案的实施。

  据了解,萨班斯法案对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提出极为严格的要求,被布什总统称做是“自罗斯福总统以来美国商业界影响最为深远的改革法案”。为了保证按时、有效地履行萨班斯法案的有关要求,中国石化从2002年下半年就开始了调研、准备工作。

  法案的核心条款规定,在美国上市的国外企业必须建立公司所需的内部控制系统。中国石化的准备工作就是以编制内控制度,建立统一的内控体系,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主线开展的。2003年5月,股份公司决定成立内控手册编制领导小组,下设内控办公室,并组建了由各个部门参加的7个专业小组负责编制内控制度。2003年7月,领导小组组织了9个调研组深入18家企业进行调研,征集到许多有益建议,为编制《内部控制手册》提供了第一手资料。2003年10月《内控手册》试行本出炉,该手册依照萨班斯法案所推荐和要求对照的美国COSO(反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的赞助组织委员会)报告的理论体系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内容涉及共13大类业务、43个流程、862个控制点。总部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推行该手册,并要求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2004年10月,中国石化《内部控制手册》由公司董事会正式审议通过,2005年1月开始在股份公司全面实施。

  为了保证内控制度的实施效果,中国石化非常重视相关人员的培训。从2003年开始就强化对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在试行阶段,对总部及企业相关部门负责人组织了5期培训。手册正式通过以后,内控领导小组又分别对企业内控办公室负责人和分管经理进行了培训,总部内控办公室还派人赴企业作内控专题讲解。各企业组织也以各种形式培训经理班子成员、部门及单位负责人和业务管理人员。

  为保证制度执行的有效性,2005年6月至7月,股份公司内控领导小组组织了由212人参加的15个检查小组,对65家企业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提出整改要求。结合萨班斯法案不断细化的规则和新出台的指引、准则,中国石化对《内部控制手册》进行更新,形成了2006年版的《内部控制手册》,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下发执行。

  业内人士指出,萨班斯法案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完善公司的财务信息真实可靠的保障机制,它大大改善了了公司治理的结构和运作机制,提高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这对于公司而言是一个很大的转变,包括文化上的、经营理念上的转变和公司管理上的转变。

  在2003年股份公司开始推行内控制度时,陈同海董事长就指出,中国石化是在美国上市的公司,毫无疑问要遵守萨班斯法案。但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要健康地生存发展,就必须建立一套更为严密、更为科学的企业管理系统。

  形成更为科学的企业管理系统始终是中国石化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的目标。在制定内控制度的过程中,股份公司对已经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进行了清理,修订了150多项制度规定,使得整个公司的管理、运行更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

  作为多地上市公司,中国石化面对的不仅仅是萨班斯法案,2006年3月香港联交所更新的《企业管治常规守则》,7月1日施行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也对内控与风险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中国石化将通过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努力把公司管理提高到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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