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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节约能源管理办法出台

文章来源: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7-05-31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节约能源管理办法出台

  日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节约能源管理办法(试行)》下发各单位并开始实施。集团公司将通过加强管理、强化全员节能意识,加快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完善节能考核评价机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措施,实现集团公司中长期和年度节能目标,确保企业持续高效发展。

  建立健全节能管理机构,明确节能管理职责。设立中国石化节能管理办公室,负责集团公司节能工作的综合管理。各单位是节能工作的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节能管理业务机构和人员,设立专职节能管理岗位。

  加强对投资项目的节能管理。对未进行节能评估审查或未通过节能评估审查的投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建设。

  做好节能管理基础工作。建立节能季度例会制度,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加强节能计划管理、能源计量管理、能源统计管理。制定主要装置、产品和主要设备能耗定额或指标,实行生产经营全过程能源消耗成本管理。

  合理利用能源。努力降低能源消费,提高能源应用效率、转换效率和输送效率。建立市场化收费机制。鼓励发展和推广应用天然气、煤层气、太阳能、水煤浆等优质、清洁能源。

  加快推进节能技术进步。积极开发、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集团公司节能投入资金优先考虑节能示范工程和节能技术推广项目。各单位每年要安排节能专项投入资金,有计划、分重点地组织实施节能技术更新改造,加快淘汰高耗能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

  加强监督、检查与考核。集团公司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体系,将能耗指标作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的重要考核内容,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各事业部和管理部对所属各单位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进行考核,并在年终业绩奖金中兑现。对评价考核结果未达到要求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并实行“一票否决”,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不能获得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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