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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集团全面推行企业领导人员年薪制

文章来源: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5-09-30

华电集团全面推行企业领导人员年薪制

  2005年9月28日,华电集团召开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改革暨签订投资回报责任书视频会议,部署系统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改革,推行年薪制。

  华电集团党组书记、总经理贺恭在会上指出,薪酬制度改革的重点在于规范,通过不断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着力建立健全重经营业绩,讲投资回报的管理机制,将合理的物质利益与讲奉献有机结合,把企业领导人员收入的增长与企业业绩的增长紧密结合,使企业领导人员个人利益与企业效益高度关联,充分发挥企业领导人员在发展战略实施中的主导作用和主观能动作用。

  华电集团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和自身发展的需要,在分配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努力形成企业的工资总额同企业经济效益和对集团的贡献挂钩、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和经营业绩直接挂钩、员工的收入和劳动成果挂钩的分配体系。成立三年来,华电集团不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完善企业领导班子经营业绩考核,实施企业工效挂钩办法,合理拉开各类人员分配差距,并在山东、四川的一些企业就实施年薪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为全面实施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此次改革主要包括四项内容:一是确定以业绩定薪酬的基本模式。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由上一级企业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二是统一薪酬的内容。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由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组成,年薪只是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的短期激励,年薪由基薪和绩效薪金构成。三是规范薪酬水平。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水平以业绩为主,考虑企业规模、贡献、责任和历史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全系统同一级别、同一贡献度的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水平基本平衡。四是严格薪酬的支付管理。企业领导人员基薪按月支付,绩效薪金年底考核兑现,各类保险福利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审核确定。

  华电集团党组对实行企业领导人员年薪制作了周密部署。贺恭强调指出,要严格按照改革的基本思路,抓住三项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建立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决定机制和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要落实四项措施,建立与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配套的薪酬分配制度,全面实施《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评价体系;规范职位消费,探索中长期激励;建立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以业绩为导向,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差距适度,规范为主、平稳过渡以及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等五项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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