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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集团6家公司资产移交国电电力

文章来源: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7-06-05

国电集团6家公司资产移交国电电力

  6月4日,国电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朱永芃、陈飞在集团公司本部出席国电电力资产移交会议。会上,朱永芃宣读了《国资委对浙江北仑第一发电公司等6家公司国有股权协议转让批复意见的通知》,《通知》批复同意国电集团将所持有的国电浙江北仑第一发电公司70%股权、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60%股权和国电大渡河流域开发公司18%股权、浙江北仑发电公司2%股权、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公司50%股权和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公司50%股权协议转让给国电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朱永芃指出,这次资产移交工作是集团公司全面改制工作的重要一步,对于资金管理、财务状况、调整产权结构具有重大意义,目前该项工作在各方面都取得了很好的反响。朱永芃对本次涉及的六家电厂领导集体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把工作做在前面,认真学习有关知识,保证安全生产和职工队伍稳定;二是要适应新的管理模式,符合上市公司要求;三是要处理好集团公司与国电电力之间的关系, 国电电力垂直直接管理。朱永芃强调国电电力发展了,必然会促进集团公司的发展,各领导班子要讲政治、守纪律、顾大局,要以此次重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效益, 保证规模效益同步发展,为集团公司“做实、做新、做大、做强”作出更大贡献,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陈飞在讲话中指出国电集团从2003年以来开始推进重组改制工作,目前已确立了以国电电力为平台的全面改制战略。陈飞强调这六家企业领导班子要明确资产经营责任,要把安全生产切实加强落实,要确保职工队伍稳定,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使各项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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