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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长城集团监事会换届调整

文章来源: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4-02-18

驻长城集团监事会换届调整

  根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关于“监事会成员每届任期3年”的规定,经国资委研究并报国务院批准,对派驻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的监事会进行调整。新一届监事会来自国资委监事会工作局第37办,监事会主席为姜增伟(副部长级),监事会专职监事及成员为曹忠元、王正华、查丽华、钱缨、宋晋平、张晓丽。

  2月10日,驻长城集团监事会主席陈全训及监事会的同志听取了王之董事长关于长城集团近期主要工作情况的汇报。2月12日上午,新一届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在姜增伟主席带领下来到长城集团,听取汇报,检查工作。长城集团董事长王之代表集团领导班子和集团全体员工对新一届监事会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向监事会汇报了长城集团的基本情况以及2003年度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姜增伟指出,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的职责、任务有明确的规定,党和国家把国有资产交给国有企业的领导者来经营,监事会从另一个角度对这些国有资产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对企业领导的工作业绩进行客观评价,目的是一样的,就是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监事会调整后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始,企业要认真作好准备,积极配合监事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的内容没有变化,但工作方法可能会有不同,有一个磨合的过程。要加强沟通,如实报告情况。根据监事会工作安排,将于5月中下旬到长城集团所属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监事会全体工作人员、长城集团领导班子成员、总部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集团在京二级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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