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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集团加快企业法律保障体系建设 不断开创企业法制工作新局面

文章来源: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  发布时间:2005-05-17

中港集团加快企业法律保障体系建设
不断开创企业法制工作新局面

  “依法治企”是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改革开放环境中企业能够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中港集团积极贯彻国资委等七部委关于加强国有企业法制建设的会议精神,始终把企业法制建设作为企业一种重要资源建设来做,着力做好“依法治企”、“依法维权”等项工作,切实发挥企业法制工作的职能作用。

  随着中港集团依法治企工作不断深化,加强企业民主法制建设,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法治环境,已成为集团上下普遍共识。集团各单位在工作中坚持法制工作与加强企业管理、建设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相结合,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在集团范围内建立和实施“法律保障体系”和“在建工程远程法律监督、服务制度”,是企业法制建设的一个创新。进一步推动了集团法制工作的建设,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发展。

  目前,中港集团各工程局、航道局都建立了法律事务工作机构,明确了专、兼职法律工作人员,有的单位还设立了企业总法律顾问,在集团内部开展了企业法定代表人――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工作机构――专兼职法律顾问的企业法律保障工作体系的试点工作。从体制上强化依法治企,依法经营决策,依法维权,将经营中的风险降到最低限度。中港第四航务工程局争创国有企业法制工作品牌,企业法律工作水平和成效逐年提高,法制工作受到了广东省委宣传部的系列报道;中港上海航道局坚持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保障企业经营活动开展,使企业经营步入良性循环轨道;中港第二航务工程局及广州航道局强化了法制工作在经营活动中的保障作用,依法维护企业合法利益,在经营工作不断发展的形势下逐步减少被拖欠工程款比例,为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做出了贡献。

  中港集团法制工作的开展,对于将企业的法制建设纳入制度化的轨道,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适应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努力实现中港集团的战略发展目标发挥了重要、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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