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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尝试融资新方式 澜沧江水电资产证券化获批

文章来源: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6-04-29

华能尝试融资新方式
澜沧江水电资产证券化项目获批

  4月25日,国内电力资产证券化的第一单——华能澜沧江水电收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称“澜沧江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将于近期发售。澜沧江项目是证监会企业资产证券化试点阶段批准的第四家,也是华能集团通过资产证券化的创新方式进行直接融资的尝试。

  澜沧江项目是以云南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拥有的自专项计划成立之次日起五年内特定期间(共38个月)漫湾发电厂水电销售收入作为基础资产,发行总规模为20亿元的受益凭证。其中优先级受益凭证总规模为19.8亿元,次级受益凭证为2000万元。优先级受益凭证面向境内合格投资者发行;次级受益凭证由华能澜沧江全额认购。优先级受益凭证分为三年期、四年期和五年期三个品种,其中三年期和四年期为固定利率品种,年收益率分别为3.57%和3.77%,五年期为浮动利率品种,年收益率为银行间市场7天回购利率+180BP(1.8%)。该项目运用了超额抵押、现金储备、优先/次级等内部信用增级方式和农业银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的外部信用增级方式保障了投资者的利益,降低了投资者的风险,大公国际资信评估公司出具了AAA级的评级报告。项目募集成立后,受益凭证持有人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进行交易。

  澜沧江资产证券化项目由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顾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计划管理人,中国农业银行为托管人和担保银行,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为评级机构。

  澜沧江资产证券化项目发行成功后,可大幅度降低企业财务费用,提高资产的流动性,是华能积极探寻企业直接融资方式,拓宽集团公司资本金来源的尝试,将为电力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走出一条新路,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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