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发布  >  央企联播 > 正文
新老划断融资第一单-长江电力认股权证获准发行

文章来源: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  发布时间:2006-05-17

新老划断融资第一单-长江电力认股权证获准发行

  5月15日,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认股权证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审委发行批准,成为资本市场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后首只实现上市公司融资功能的权证产品,是我国资本市场正式开始实施“新老划断”的重要里程碑。

  长江电力本次拟对全体股东每10股无偿派发认股权证1.5份,发行总量12.28亿份。股权登记日为5月17日。存续期为自认股权证上市之日起12个月,行权期为存续期的最后5个交易日。在行权期内,上市流通认股权证的持有人有权将所持认股权证以每份1.8元的价格出售给三峡总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获派的权证不能上市流通,仅能持有至行权期行权。

  本次发行认股权证行权募集资金预计约为67.54亿元,将全部用于今后收购三峡机组。长江电力本次认股权证发行及相应资产收购完成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扩大公司资产规模,提升公司业绩,为长江电力的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