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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炼化企业加快推进柴油升级

文章来源: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11-03-08

  我国车用柴油标准由“推荐性国家标准”改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后,今年7月1日,城市加油站供应的柴油必须为满足新标准的车用柴油。

  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要求的实施进度,中国石油炼油与化工分公司加快部署车用柴油生产准备工作。各炼化企业积极推进柴油质量升级改造项目建设,确保国Ⅲ车用柴油生产顺利过渡。

  2009年6月,国家发布了《车用柴油》(GB19147—2009)标准。其技术指标对应国Ⅲ排放标准要求。新标准是以GB/T19147—2003《车用柴油》为基础进行修订,与原标准主要区别为:由推荐性国家标准改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硫含量由不大于500ppm改为不大于350ppm,修改了部分牌号油品黏度和密度限值,增加了多环芳烃技术指标。

  炼油与化工分公司相关人员介绍,根据标准实施的时间要求,过渡期至今年6月30日,即今年7月1日起,城市加油站供应的柴油均为新的“车用柴油”,所销售的“车用柴油”均应符合该标准要求。

  按照新标准执行时间要求,炼油与化工分公司要求各炼化企业抓紧制定国Ⅲ车用柴油生产技术方案,包括装置调整、调和方案、进度安排、库存情况、置换计划和检验分析等,按照总部的生产计划安排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各炼化企业一方面继续优化产品结构,确保生产平稳运行,一方面积极配合销售企业做好柴油置换工作,确保生产和置换工作平稳、有序。同时,按照标准要求加强产品的化验分析,特别是装置馏出口、半成品和成品出厂检验等。对于柴油硫含量、润滑性和多环芳烃等关键指标,按照标准规定的分析方法进行检验,确保出厂产品合格。

  我国柴油标准的历史可追溯到1964年。当时,国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GB252—64轻柴油国家标准》。该标准共有14项技术指标,按照凝点将轻柴油划分为6个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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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何要降低柴油的硫含量


  柴油中的硫98%在燃烧过程中转化为二氧化硫,其余2%作为硫酸盐排放,容易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引起人体呼吸系统疾病,并可能致癌。另外,柴油中的硫对汽车发动机的工作寿命影响很大。活性硫能直接腐蚀金属,而且不论活性硫化物或非活性硫化物,燃烧后生成的二氧化硫和三氧化硫遇到燃烧产生的水和水蒸气,在温度不高时会形成亚硫酸和硫酸,腐蚀发动机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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