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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设计组建甬沪宁管道通过国家级环保验收

文章来源: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5-08-09

中国石化设计组建的甬沪宁管道通过国家级环保验收

  7月底,国家环保总局藏玉祥在南京宣布,宁波—上海—南京进口原油管道和镇海—白沙湾进口原油管道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这标志着由中国石化自行设计和组织建设的第一条长距离、大口径输油管道项目顺利通过国家级环保验收。

  宁波—上海—南京进口原油管道(简称“甬沪宁管道”)工程和镇海—白沙湾进口原油管道(简称“甬沪宁管道复线”),是经原国家计委批准建设的中国石化重点工程,由管道公司具体承担建设和运营管理。该项目主要为上海石化、高桥石化、金陵石化、扬子石化等企业提供原料。甬沪宁管道一期工程管线实际全长652公里,设计年输油能力为2000万吨;复线管道全长98公里,设计年输送能力为2300万吨。

  由于甬沪宁管道及其复线工程是我国在江南水乡、同时也是经济发达地区建成投用的首条长距离输油管道,国家环保总局高度重视其环境保护工作和对管道沿线环境的影响。7月26、27日,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组织浙江、江苏的省市环保部门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有关部门人员组成了7人验收组,在国家环保总局科顾委委员、组长藏玉祥带领下,对甬沪宁管道及其复线工程的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和验收。

  验收组先后到白沙湾输油站,杭州湾北岸滩涂,长兴段太湖、河流穿越和山地爬越施工点,南京段村庄通过点等处,现场检查了管道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在听取相关汇报后,验收组经讨论认为,甬沪宁管道及其复线工程在施工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优化管线路由,合理避让了水源地、开发区、村庄和民房等敏感点;施工期采取多种措施减少废气、扬尘、废水、噪声等污染;工程采取的定向钻、顶管、爬越、跨越等施工方式,对河流、水源保护区、公路、铁路等重点保护目标基本无影响;海域施工注意避开海洋生物繁殖和回游季节,对杭州湾穿越采用了国际先进的自埋铺管技术,减少了对海域生态的影响;工程占地生态恢复良好。该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了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和各项环境保护要求,设立了环保管理机构,建立了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进行了有效的环境管理。公众意见调查结果表明,管道沿线85%的被调查公众认为管道施工对农业生产影响较小,82%的公众认为管道运营不会对其生产和生活造成影响。

  验收结论认为:甬沪宁管道及其复线工程“环境保护审批手续齐全,污染物的排放基本达到了国家或地方标准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验收要求,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组专家认为,甬沪宁管道及其复线工程作为我国加工进口原油管道输送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成试运行以来,在有效保障了东南沿海、沿江炼化企业原料供应的同时,大大降低了过去车船运输原油对陆地和江、海自然与生态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经济、环境、社会效益显著。专家们积极建议该项目申报参加我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最高奖项——“国家绿色友好环境工程”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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