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发布  >  央企联播 > 正文
广东电网建立点面结合管理机制打击涉电犯罪

文章来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06-05-16

广东电网建立点面结合管理机制打击涉电犯罪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一季度中国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共发生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13426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717.28万元,发生案件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150.48%和99.41%,第一季度的发案数已占去年全年总发案数的51%。广东电网公司探索建立了点面结合的综合管理机制,努力遏制案件的发生。

  近年来,由于社会治安情况错综复杂,电网点多、面广、线长、裸露野外的特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2005年,广东省共发生电力设施被盗窃、破坏案件26100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401万元,造成停电96728小时,少送电量2809.5万度。发生案件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与2004年相比,分别上升103.84%和36.66%;仅今年第一季度,广东电网公司发案数已占去年全年总发案数的51%。

  目前,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呈现专业性、流窜性、团伙化的特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的逐年上升,严重威胁和干扰广东电网主网线路的安全运行,直接影响了重要单位、人民群众的正常用电。

  广东电网公司积极探索建立点面结合的综合管理机制,多管齐下打击犯罪。一是人防与技防相结合,遏制涉电案件发生。一些单位加强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堵塞犯罪分子盗窃破坏的源头。如广州供电局结合杆塔拉线垂直地面3.5米以下部分拉线、金具等被盗严重的情况,研制出对改段拉线进行包裹环氧树脂作保护,防止外力破坏,取得较好效果。二是警电联手,共同打击涉电犯罪活动。广东电网公司直属供电局主动提供线索,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对易发案路段线路设施的巡查、伏击。三是警民合作,组织护线队伍。四是规范废品收购,堵塞销赃渠道。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对废品购销站点进行清理和整顿,堵塞销赃渠道。对非法收购被盗窃电力设施的“黑店”坚决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五是通过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群防群治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