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发布  >  央企联播 > 正文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

文章来源: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4-06-10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

  为促进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拓展海外市场,加强出口风险管理,保障收汇安全,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于2004年6月9日在成都喜来登大酒店签订了《中国东方电气集团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合作协议》。

  四川省商务厅负责人郭宛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总经理助理张卫东、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成都营业管理部首席代表张列兵、商务部驻成都特派办马铭副处长、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负责人、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总经理斯泽夫、四川东方电力设备联合公司总经理罗志刚出席了签字仪式。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我国唯一承办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政策性保险公司。在此之前,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已为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承揽的伊朗阿拉克火电工程承包项目、巴基斯坦巴罗塔水电项目、伊拉克燃机项目、出口巴基斯坦69台铁路机车项目及1300辆铁路货车项目等60多个大型海外工程承包项目承保了数亿美元的出口信用险。本次签订的出口信用保险及相关业务协议包括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商帐追收、担保等业务。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总经理斯泽夫在签字仪式上发表讲话。他说,东方电气从80年代起,从出口机电设备到机电设备成套出口及项目总承包,累计工程项目签约额已达33亿美元。在中国出口的最大电站、最大出口项目中均有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的身影与足迹。目前,中国发电设备制造业的设计、制造水平已进入了国际一流水平,已具备全面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该协议的签订,必将对东方电气全面进入国际市场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协议的签订,标志着通过东方电气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强强联合,必将进一步紧密双方的合作关系,增强东方电气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对东方电气乃至中国机电企业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开拓海外市场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