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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钢推购房首付款贷款助大学生职工安居乐业

文章来源: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11-12-31

  12月30日,随着本年度最后十名公示的大学生职工开始办理购房首付款贷款,武钢累计为914名大学生职工提供8650万元的低息贷款。此举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肯定。

  大学生职工是武钢的发展和未来,为让他们到公司后能安居乐业,武钢在“十一五”首年就制定了《大学生职工购房首付款贷款资金管理办法》,并以公司文件下发。

  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武钢成立了大学生职工购房首付款贷款资金管理委员会,公司分管领导任委员会主任,相关部门领导任委员,负责大学生职工购房首付款资金提取与使用方针、政策的制定,资金规模和运行方式的变动调整等决策管理。

  武钢设立大学生职工购房首付款资金,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大学生职工在购买住房时提供低息贷款,以解决他们购房的首付款来源。大学生职工购房首付款由公司拨付,资金规模由公司管理委员会报公司批准后确定,必须专款专用。

  贷款期限最高为十年,贷款额度最高为十万元,贷款利率比照同期国家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减半执行。贷款人填写申请报表后经管委会审核,在公示三天后开始办理。

  借款人应按照委托贷款协议,按期偿还贷款,借款人从贷款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可以不偿还本金,从第三年起至贷款到期为止,每月等额偿还本金及利息,可以提前还贷。目前已有28人全部还清贷款,无一人违章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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