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发布  >  央企联播 > 正文
东航与云南省成立合资公司 东航持股65%

文章来源: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9-06-01

  5月31日,中国东方航空集团与云南省政府在昆明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东航集团所属东航股份公司与云南省国资委成立双方共同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根据《战略合资协议》,东航集团将促使东航股份,与代表云南省政府的云南省国资委合作,由东航股份和云南省国资委共同出资在云南设立一家经营航空运输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东航股份和云南省国资委在合资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分别为65%和35%,具体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由东航股份和云南省国资委再行协商确定。

  东航集团公司总经理刘绍勇在签约仪式现场表示,东航与云南是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东航股份云南分公司为平台,进一步密切双方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东航与云南省政府合资成立分公司,对双方来说,是一种双赢格局。对东航来说,成立分公司后,分公司将获得政府方面的政策扶持,例如政府补贴等。对云南方面来说,将获得有力的航运支持,为云南经济面向南亚发展,“走出去”战略提供有力支持。合作双方对未来云南合资公司的基本发展方向已达成共识,即建设区域枢纽网络主导型航空公司,一方面服从东航总体战略,积极做优做强,成为东航在西南边陲的强力支撑和新的利润增长点。另一方面,服务于云南乃至整个西南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战略,并且依托上海总部,提升云南航空的通达能力和市场需求,利用东航大枢纽实现云南省走向世界的梦想。

  这是一次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的合作。合资公司成立后,东航与云南省政府之间的政企合作将掀开全新的一页:云南省政府的服务、支持、引导和推动作用会更加突出,合资公司将在政策支持、机场合作、基地项目建设、抗风险能力增强等方面获得很大的资源优势,从而巩固和强化东航在云南航空市场的优势地位;而东航也将继续加大对云南航空市场运力、人力等资源的投放力度,在相关政策和措施上给予合资公司优先扶持,并积极配合云南省政府将昆明新机场打造成为中国面向东南亚、南亚地区的国家门户枢纽机场。同时,东航将继续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完成抢险救灾和重大任务的运输保障工作。双方最终目的是要将合资公司打造成为云南航空市场上最具竞争力的基地公司,使其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于云南省政治、经济、旅游和文化的建设。

  东航与云南省政府的合作是东航整个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一步。政企合作不仅使得东航在云南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也对东航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完善管控模式,提高管控能力,探索科学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意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