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发布  >  央企联播 > 正文
中铝公司推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度

文章来源:中国铝业公司  发布时间:2010-06-02

  日前,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企业财务会计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中铝公司制定实施《中国铝业公司财务总监管理办法》,并通过公开招聘方式大力推行了财务总监委派制度。财务总监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其主要职责是对所派驻企业的重大财务收支、投资活动和其它重要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并督促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同时拥有对所派驻企业重大事项的参与权、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所派驻企业财务部负责人及财会人员配备的人事推荐权,以及对企业大额资金使用等规定事项的联签权。

  这是中铝公司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企业领导干部廉政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下属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不断改善企业经营状况,保证企业资产健康营运具有重要的作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