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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集团与海南省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文章来源: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10-11-16

  11月15日,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与海南省在海口市签署《电力能源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国电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朱永芃,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米树华;海南省委副书记、省长罗保铭,副省长姜斯宪出席签字仪式。朱永芃,罗保铭在仪式上致辞;米树华,姜斯宪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

  根据协议,国电集团将在海南省有序开发和建设火电、水电、LNG发电、太阳能发电、风电、核电等电力项目,并投资建设红岭水利枢纽工程。预计到“十二五”末期,国电集团在海南省新增投资将达到200亿元。双方还将合作成立由国电集团控股的国电海控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及其子公司将具体负责国电集团在海南省的项目建设、电厂经营管理以及新能源和其他清洁能源项目。

  朱永芃在致辞中指出,国电集团和海南省的战略合作具有良好的基础。当前,海南省正在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精神,为把海南建设成生态环境优美、文化魅力独特的国际旅游岛,实现绿色、生态、和谐、可持续发展而积极努力。国电集团在清洁电源投资建设,科技、环保、节能技术和设备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双方开展战略合作具有广阔的前景。此次国电集团与海南省政府在红岭水利枢纽、LNG项目、清洁可再生能源等方面加强合作,符合国电集团的整体战略和海南省政府建设国际旅游岛的目标。国电集团对于海南省政府开展长期战略合作充满信心。

  罗保铭指出,国电集团作为世界500强企业之一,资金实力雄厚,电力能源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的经验丰富,并且长期以来与海南省保持良好的互利合作关系,为海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海南省政府与国电集团签署加强电力能源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海南省和国电集团的合作进入了一个持续推进、优势互补的新阶段,必将对海南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也必将推动国电集团进一步开拓领域、发展市场。这是战略的决策,是互利的合作,是双赢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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