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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资委建立三项机制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

文章来源:湖北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1-04-28

湖北省国资委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推进会和湖北省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精神,全面系统推进湖北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落细,充分发挥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结合湖北国资国企实际,建立三项工作推进机制,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会商协调机制

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作用,着力构建高效的改革工作组织、协调、落实体系,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收集汇总湖北省国企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出资企业和市州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形成“问题清单”,并对“问题清单”分流承办。涉及多个部门或市州交叉的主要事项,组织召开湖北 省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协调解决;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

督查督办机制

建立年度重点改革任务台账,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目标和过程管理,推动各项既定任务目标落到实处。通过专项督查、个别访谈、电话调查、随机抽查、“四不两直”等方式,核实重点改革任务进展情况,反馈督查整改意见。对督查督办中发现改革进展较慢的企业和市州,采取下发工作提醒函或通报等方式,督促其加快推动改革。

考核评价机制

制定考核评价实施细则,区分层次,分级评定,摒弃“吃大锅饭”的陈旧思维,营造你追我赶的干事创业氛围。对湖北省出资企业制定改革任务考核表,通过指标设置量化打分;对市州制定改革任务评价表,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方式评价。湖北省出资企业考核结果纳入省出资企业领导班子经营业绩考核,作为减分项。市州评价结果分为A、B、C三档,评价结果经省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送省委有关部门作为考评依据。

【责任编辑:语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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