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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国资委强化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文章来源:襄阳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4-06-20

  为促进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更好地履职尽责、廉洁从政、审慎用权,湖北襄阳国资委注重强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意识,全面提升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的能力和水平,倡导做企业经营管理的“清醒人”和“明白人”。 

  一是狠抓制度建设,完善审计管理体系。近年来,襄阳市国资委着眼于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先后制定了《襄樊市国资委所出资的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襄阳市国资委出资企业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对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要求、方法步骤、审批权限,为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是运用审计手段,加强干部监督管理。襄阳市国资委注重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企业领导人员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在坚持“凡离(职)必审、凡退(出)必审”的基础上,将审计监督关口前移,积极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将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事后监督与事中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近年来,先后对10家出资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了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发现各类问题65条,对3家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将审计结果归入个人档案,作为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是注重督查整改,确保取得预期成效。襄阳市国资委加大审计结果的运用力度,促使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要求企业“一把手”作为落实问题整改的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审计揭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把整改作为改进工作的起点,通过整改切实提高遵纪守法意识,规范决策程序,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对未整改到位的企业,实行问责。

  四是重视理论培训,打牢守规思想基础。近日,襄阳市国资委举办《经济责任审计与经济责任问责》专题讲座,邀请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作专题辅导报告,对《湖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进行解读,使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明白了问责的对象、问责的情形、问责的方式,知道了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促进企业领导人员正确行使公共权力,强化依法履职尽责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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