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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资委积极谋划多举措推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文章来源:新疆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4-04-08

  新疆国资委不断尝试与多种所有制经济合作发展,探索发展股权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经济途径。

  2007年,引进民营企业参与新疆雪峰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改制重组,组建国资控股、民企参股的股份制公司。改制后该公司进入快速发展期,资产总额由1.6亿元迅速发展到2013年底的15亿元,实现利润1.68亿元。2012年,由国资委监管企业与当地民营企业或地州、县国资投资公司共同出资,分别在和田、喀什地区组建新疆阗羊毛纺织染整有限公司等四家农牧业项目企业,预计四项目一期投产后,可实现销售收入15亿元,解决就业2500多人,间接带动20多万户农牧民增收。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委会议精神,新疆国资委总结过去经验,明确今后发展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思路。

  一是以规划引领,构建“四轮驱动”格局,即加强与民营企业、中央企业、19援疆省市国有企业、地州市国有企业和兵团国有企业的合作;制定“双十”目标,规划到“十三五”末,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控股企业、大股东企业中至少拥有10家上市公司,至少在10个以上地州市拥有共同控制的、有影响力的股份公司,把企业推向市场,实现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目的。

  二是以项目为载体,坚持以国有资本为引领、以项目为抓手、以资本为纽带、以股权多元化为方向、以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举为目的的原则,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三是以管资产为主转变为管资本为主,鼓励国有资本探索吸收非国有资本共同设立基金投资公司,与有条件的企业改组成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

  四是推进企业上市,鼓励民间投资主体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发股票,激励国有企业走上市之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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