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发布  >  地方扫描 > 正文
青岛国资委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文章来源:青岛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4-03-21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国资国企改革,青岛国资委通过建章立制,强化监督,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积极做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建制度,立规矩,扎紧制度的笼子。从完善制度建设入手,先后制定了《市政府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纪律规定》、《市政府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作风建设规定》、《市政府国资委处室负责人纪律规定》、《市政府国资委会议制度》、《委属事业单位人事及财务有关管理规定》、《市政府国资委机关财务管理规定》等10余项制度,强化领导干部纪律约束机制,全面促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二是强监督,硬约束,管好笼中的权力。结合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将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责任分解到处室,确定“廉洁青岛”建设工作目标,制定详实的工作措施,将廉政建设融入到业务工作。以考核为抓手,强化监督约束机制,修改完善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的可操作性。积极做好“行风在线”、“民生在线”、“网络在线问政”和行风政风评议,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促使广大机关干部规范用权。

  三是拓思路,抓创新,搭建国资监管新平台。印发了《青岛市政府国资委推动市直大企业发展改革60条意见(试行)》,通过对大企业董事会授权,赋予企业更多自主权,强化服务企业意识,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创新纪检工作机制,制定《市政府国资委派驻监事会兼职监事工作规定(试行)》,纪检监察人员派驻监事会担任兼职监事,进一步拓宽纪检监察工作渠道。制定下发《党风廉政建设询问函制度》,规范与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联系程序,对涉及市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通过询问函的方式督促企业及时解决,促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