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发布  >  地方扫描 > 正文
江西景德镇国资委积极支持市政府实施御窑古遗址保护项目建设

文章来源:景德镇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4-02-20

  经过近两年的艰难劝迁和交涉,景德镇市实施御窑厂古遗址保护项目范围内的最后一家经营性店面终于成功搬离,标志着景德镇国资委在做好该项目保护范围内的60家店面承租户清退搬迁工作取得了关键性成果,为市政府顺利实施御窑厂古遗址保护项目建设奠定了基础。

  据悉,景德镇御窑厂在1983年被列入第一批景德镇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公布为第六批古遗址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0年御窑厂遗址入选首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同时御窑厂古遗址保护工程被列入市级重点工程之一,考古发掘成果显著,保护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2012年3月景德镇市政府决定启动御窑厂古遗址保护工程,首要任务就是做好御窑厂古遗址保护工程项目范围内的所有经营性店面的搬迁工作。景德镇国资委主要负责产权归属在监管企业市国资公司的60户经营性店面的劝离和搬迁工作,任务最为艰巨。由于这些店铺地处闹市,生意都很红火,劝离和搬迁阻力非常大,景德镇国资委严格按法律程序认真制定工作计划,举全委之力反复登门耐心解释和劝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争取承租户的理解和支持,对于承租合同到期的店面停租收回,对于尚在合同期内的店面依照合同约定给予补偿。经过近两年艰难曲折和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在近日完成了最后一家店面的搬迁工作,为景德镇市政府顺利实施御窑厂古遗址保护项目奠定了基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