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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反腐机制 浙江国资委纪工委积极实施“权力入笼”工程

文章来源:浙江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3-12-26

  近年来,浙江国资委纪工委积极实施“权力入笼”工程,强化制度建设,强化执纪监督,努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促使显性权力规范化、隐性权力公开化,进一步形成机制反腐的良好氛围。

  一是显性权力规范化。为加强和规范委纪工委、专员办工作,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正确行使权利,保持清正廉洁,浙江国资委纪工委出台了省纪委、监察厅派出(驻)浙江国资委纪工委专员办工作规则。规则对工作职责以及学习、会议、调研、信访、查办案件、报告、信息等予以制度明确,进一步规范了纪工委、专员办工作,有利于群众监督,促进显性权力正确行使。

  二是隐性权力公开化。为进一步深化省属企业“阳光工程”建设,制约规范隐性权力运行、加强源头治腐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促进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建设,浙江国资委纪工委结合推进省属企业“阳光工程”建设实施意见,制订出台了阳光决策、阳光交易、阳光建设、阳光采购等4个具体实施方案,促使有关重大决策事项、生产经营管理重大问题、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等隐性权力运行阳光透明。

  三是反腐机制健全化。为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浙江国资委纪工委出台了《委党委管理干部廉政档案暂行规定》,《暂行规定》主要涉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干部述廉及民主测评、干部上交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干部廉政鉴定意见、诫勉谈话、信访举报及核实结论、党纪政纪处分等情况。对建档对象、主要内容、信息采集报送、档案管理使用等内容进行了明确。此外,还着手研究制定《省属企业2013-2017年惩防体系建设实施办法》、《省属企业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建设指导意见》、《企业领导人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等,使反腐机制不断得到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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