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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规范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

文章来源:杭州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3-11-01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规范杭州市属企业的重大事项管理行为,近日杭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制发了《杭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对重大事项进行了明确,主要包括企业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重大投资,提供大额担保,转让重大财产,大额捐赠和赞助,分配利润,解散、申请破产及企业章程中规定的其它事项。

  按照简政放权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的思路,明确了重大事项的管理形式,分为审批事项管理、备案事项管理和报告事项管理。如对企业外投资审批,较以前减少了6个,审批时间也从原来的10个工作日提速到7个工作日。

  《暂行规定》设立了叫停机制,对属于备案内容的重大事项,如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有权对该项目予以纠正、停止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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