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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国资委开展“四化”建设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贯彻落实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3-09-16

  上半年,枣庄国资委统一全员思想,要求全体机关干部从自身做起、从点滴抓起,以“四化”建设确保八项规定和整治“四风”工作的贯彻实施,形成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一、办会办文办事“精简化”。以“事事缩时,件件提速”为目标,确保政令畅通和机关工作高效、协调运转。一是精简会议。从严控制会议的数量、时间、参会对象、规格和议程,提高会议效率,对内容和范围相近的会议予以合并。二是精简文件。从严控制发文数量、规格和篇幅,实行文件、文号总量控制,建立文件印发数量、字数精简责任制,做到少发文、发短文。严格控制发文规格。能以“白头”或函头印发的不以正式文件印发。三是精简办事。从严控制事务性活动数量并严格报批;简化办事流程和手续,提高工作效能。

  二、公用经费管理“严格化”。坚持“全局统筹,办好实事”的经费管理使用原则,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严禁使用公款进行相互宴请、聚餐、联欢、庆典等活动,因公接待由办公室按标准统一安排。二是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双休日、节假日公车原则上在指定地点停放,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三是严禁以各种名义公款旅游。四是简化会场布置,会务接待一律不得摆放鲜花及水果、茶点等物品。

  三、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按照统一组织,统一落实的原则,落实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建设。一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以学习推动工作,以工作促进学习。二是坚持经常性廉政教育,组织学习《廉政准则》、《八项规定》和有关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讲话,使党员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坚持领导干部“五带头”学习活动:即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撰文、带头听课、带头调研。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个人自学制度,形成学习型机关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纪律监督查纠“全程化”。按照“全程监督、关口前移,分工负责、形成合力,查纠结合、惩防并举”的原则,“全程化”实行纪律监督查纠。一是按照枣庄市纪委、监察局要求设立行政服务工作台账,每月集中汇总上报枣庄市纪委、纪检组,就“办事效能、文明服务”做到每月有计划、有安排、有小结。二是按照枣庄市纪委、监察局要求组织枣庄国资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工作。通过自查,枣庄国资委及监管企业检监察干部无1人持有会员卡,并作出“零持有、零报告”承诺。三是构建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对党中央八项规定和整治“四风”行动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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