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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芝罘国资局严把国有资产出口关 规范资产处置管理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3-08-22

  近年来,芝罘国资局严把国有资产出口关,出台了《烟台市芝罘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处置细则等资产处置的相关制度,加强对资产处置的环节监管,当好资产管理的“守门员”,目前已建立起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处置流程。对于报废的仍有使用价值的资产,首先纳入公物仓管理,其次对车辆、房屋、专用设备等价值较大的资产报废,须进行资产专项评估,然后通过中介机构进行拍卖,拍卖收入上缴财政专户。对于报废的没有使用价值的资产,分类进行处理。将各单位上报的报废资产分类汇总为电子设备类和其他资产类。报废的电子设备类资产是政府指定的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无偿回收,进行环保处理;报废的其他资产由另外有资质的企业回收,残值收入通过国资部门统一上缴财政专户。对批量资产的报废,国资部门派专人到现场查看,核对资产数量、型号、报废原因等相关情况,审查后予以按相关步骤报废。在国有资产处置出口,认真履行好“守门员”职责,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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