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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东昌府国资局核查处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3-08-06

  近日,山东聊城东昌府国资局对上报资产处置的单位所上报的需处置资产进行了实地核查。通过不断宣传和不定期检查,东昌府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逐步规范、按照规定审批,基本上杜绝了擅自处置资产的现象。东昌府国资局严格资产审批程序,规范资产管理,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当前资产管理仍存在“重资金,轻资产”、资产配备不公平、资产使用效率低等问题,各单位的资产使用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东昌府国资局在此次资产核查中,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各单位需落实专人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详细盘点清理单位资产;二是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行政事业单位不得处置国有资产;三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增强其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其国有资产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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