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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资委多举措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文章来源:厦门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3-06-25

  厦门国资委为落实中央领导的指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强力推进企业安全平稳健康的发展,近期采取了多项举措督促市属国有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深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具体采取以下措施:

  一、迅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同时部署企业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向企业下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并成立以委主任担任组长的督导工作小组,明确检查范围和整治重点、检查时间和检查方式,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二、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培训。为加快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任务,落实厦门市政府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工作部署,厦门国资委会同厦门市安监局对市直管国有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业务培训并进行推进工作再动员。

  三、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国及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厦门国资委在第一时间下发通知对贯彻上级会议精神进行了具体部署,要求企业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要迅速传达学习全国和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企业近日要迅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一次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不留后患。

  (三)结合实际,突出本单位的工作重点开展工作,当前要高度重视消防工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危险化学品管理、建筑施工安全强化措施落实,完善长效机制,确保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安全。

  (四)大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职工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活动,发动职工深挖细查本企业潜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查找身边是否存在非法违法安全生产行为,对发现的安全异常情况要迅速采限有力措施进行处置,对无法处置的安全险情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四、认真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厦门国资委于5月中旬即对开展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部署,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活动主体、组织机构、活动形式、工作要求等事项

  五、开展督导检查。厦门国资委主任林杰、党工委书记黄燕添、副主任林国安等几位领导分别带领安全督导检查组深入基层进行检查指导,先后检查了部分重点企业,重点突出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物流仓储、桥梁隧道方面的安全管理,并督导企业按照上级的工作布置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近期,厦门国资委成立多个检查组对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其中市国资监管工委书黄燕添书记带领安全生产检查组在对个别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中发现,该企业一项目投产后消防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尚不规范,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为此,厦门国资委及时向这个企业的上级公司下发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通知。该企业接到整改通知后,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整改目前已向国资委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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