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发布  >  地方扫描 > 正文
内蒙古国资委赴包钢检查国有产权管理工作

文章来源:内蒙古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3-06-18

  6月8日至9日,内蒙古国资委副主任魏栓师率自治区国资委产权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呼市中健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人员组成的“国有产权监督检查工作组”,赴包钢检查工作。公司总会计师汪洪主持情况对接会议。

  8日下午,魏栓师听取了包钢资产管理部关于国有产权管理工作自查情况的汇报,了解了包钢国有产权管理体系建设情况以及当前面临的问题、下一步工作重点。听取汇报后,魏栓师对包钢产权管理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他强调,做好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工作十分重要,产权管理要做到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魏栓师指出,投资链条不能超过三级,对于产权关系超过三级的公司,应当通过法律程序,按照制度要求缩减链条,逐步规范;参控股公司(包括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管理要按照产权管理与战略管控要求进一步规范,关键是管好人,要对外派股权代表(董事、监事)加强培训,做到履职到位;对外投资与合资合作方面,尤其是与民营经济合作项目中,要把握好股权设置与章程条款,保证实际控制力;按时完成产权登记工作,理清产权关系;实物资产处置要通过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平台公开交易;借助成立专门产权管理部门的机遇,抓紧建章立制,理顺职能关系,尽快发挥资产管理部的职能作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