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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国资委加强企业投资管理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3-06-04

  南通国资委针对国有出资企业投资领域的拓宽和投资规模的扩大,进一步完善管理、健全机制,加强投资风险管控。

  一是充分发挥战略规划的引领作用。投资活动必须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职能定位,投资项目要为企业整体发展战略服务。严格控制非主业、非本地、非控股项目投资,防止投资盲目冲动。二是强化重大项目的投资决策管理。组建投资管理委员会,对重大投资项目引入外部专家参与论证,提高投资决策科学性。坚决杜绝出现投资规模超出合理经济承受能力、盲目多元化扩张等现象。企业报送投资报告必须有董事会决议、详实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三是做好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投资监管制度体系,将“事前科学决策,事中加强管理,事后客观评价”全过程管控,贯穿于投资项目管理全过程。国资委将选择重大投资项目组织开展后评价工作。四是切实加强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国有资产收益实行分类收缴,国有独资企业上缴国有资产净收益30%,非国有独资企业按照“同股同权,同期分配,同时到位”原则,及时将资产经营收益上缴南通国有资产收益专户,做到应缴尽缴,应收尽收。五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企业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南通国资委将投资项目的决策与成效,作为经营者履职能力和经营能力的重要考核依据,与任期目标考核和年度薪酬考核直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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