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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国资系统法制工作会议成功召开

文章来源:河南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3-06-04

  近日,河南国资委召开全省国资系统法制工作会议。会议对河南国资系统前一个阶段的法制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河南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赵连生出席会议并讲话,各省管企业和地市国资监管机构主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和法制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充分肯定了河南国资系统法制工作在制度建设、规范监管、风险防范、普法宣传等各个方面均取得的显著成绩。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及管理。截至2012年底,河南国资委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计101件,涵盖了国资监管的各个领域,河南省地方性国有资产监管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建立。二是对关系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核,出资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三是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不断推进。企业领导的法制意识明显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的理念逐步增强;企业规章制度进一步得到健全和完善,合同管理进一步规范;重大经营决策之前自觉进行法律审核,听取总法律顾问或法律事务部的意见;企业法制工作的领域不断拓宽,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保障作用逐步显现。四是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稳步推进,法律顾问组织体系初步建成,法律顾问队伍逐步加强。目前,省管企业中设立专职总法律顾问的有6户企业,专职法律顾问415人,集团公司层面法务工作者120多人。五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依法治企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

  会议提出,要认真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法制工作服务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的有效途径,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切实提高法治意识,依法行权履职、合规经营。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监管、合规经营的能力与水平;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加强对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审查,保障出资人合法权益;建立与政法机关的协调机制,帮助企业化解纠纷;研究建立法律服务中介机构选聘与管理制度,提升法律中介服务质量。二是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实现法制工作在企业发展中的保障支撑作用。以全面推进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进一步健全企业法律顾问组织体系;以“三项审核”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提高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和影响力。

  此次法制工作会议的召开,适时地研究和探讨了在严峻的经济形势下,建立全面法律风险防控机制的重要意义,以及法制工作如何更好地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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